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第15号
作者:维尔康 发布于:2015-12-23 15:05:52
日期:2015-12-23 | 作者: | 来源:农业部网站 |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现就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15年12月28日公布,考生从12月28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http://www.cvma.org.cn)查询本人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按照《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2015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5分和191分;2015年全国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59分和146分。2015年西藏自治区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82分和140分;2015年西藏自治区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35分和109分。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证书颁发
考试成绩达到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按照报名地考试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经审核合格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
(代 章)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