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储存须知
作者:维尔康 发布于:2015-12-09 14: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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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潮湿。养殖户存放兽药,无论是内服还是外用,一定要注意防潮。装药的容器应当密闭,如是瓶装必须盖紧,必要时用蜡封口。
防光照。遇光易引起变化的兽药,采用棕色瓶或用黑色纸包裹的玻璃器包装,以防紫外线的透入;需要避光保存的兽药,应放在阴凉干燥、光线不易直射到的地方;见光容易氧化、分解的兽药,必须保存于密闭的闭光容器中。特别注意,买兽药时配来的药物瓶是棕褐色和蓝色的不宜更换,应以原瓶保存。
选择适宜温度。易受温度影响而变化的兽药,保管方法如下:“室温”指1℃~30℃;“阴凉处”或“凉暗处”指不超过20℃;冷处指2℃~10℃。一般兽药储存于室温即可。通常受热易挥发、分解和易变质的兽药,须在3℃~10℃温度下保存。
避免超过保质期。储存兽药,应分期、分批储存,并设立专门卡片,注意近期先用,以防过期失效。超过保质期,应及时处理和更换,避免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兽药。
避免混放。存放兽药应做到:内用药与外用药分别储存;特别是危险药物不应与普通兽药混放,以免误用中毒;不用兽药空瓶装农药、鼠药;兽药一定要放到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不定期清理。经常对家中储存的兽药进行清理,做到2~3个月清理一次,及时清理掉淘汰、过期、霉变、劣质假冒、包装破损、标签不全的兽药,补充需经常使用的新药。
不乱扔过期剩余兽药。对没有使用价值的兽药应彻底销毁,最好交回兽药店,集中处理。
不乱用瓶塞。不同性质的药品,应选用不同的瓶塞,否则,有可能导致瓶塞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