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8-18 | 作者: | 来源:农业部 |
农业部对提出的“关于建设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服务主体发展
近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改善税费、用地、资金等方面的外部环境,支持服务主体加快发展。一是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如增值税方面,对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包括农林产品种植业、养殖业、远洋捕捞、农产品初加工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内符合条件的农牧业服务主体均可依法享受上述优惠。二是加大为农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支持力度。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战略部署,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对于部分属于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国土资源部要求地方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时统筹安排农业农村各业用地,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定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辅助设施建设。三是加快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央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历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对大力发展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社会化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推动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2017年中央财政在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适度规模经营方向中安排部分资金,支持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和促进服务规模经营发展。2017年6月,农财两部办公厅印发了《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7〕41号),指导各地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着力培育一批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围绕农业生产的耕、种、防、收等环节,为普通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统一的专业化、规模化托管服务。下一步,农业部将指导各地做好财政专项实施工作,通过政策扶持、典型引导、项目推动等形式,推动各地积极发展农业生产托管,促进服务规模经营发展。同时,大力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生产性服务,创新服务机制和手段,培育服务主体和服务市场,形成服务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行业管理规范、覆盖全产业链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对于代表提出的国家财政支农资金要向规模化服务主体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统防统治、测土配肥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有关问题,需要地方和有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二、关于提升农畜产品市场流通水平
近年来,商务部积极推动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着力提升农产品市场流通水平。2014-2015年,商务部会同财政部支持山西、内蒙古、安徽等15个省区开展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产地集配中心、农产品交易仓储和冷链物流集散中心等设施建设。2016年,商务部会同财政部支持山东、河南等10个省区发展冷链物流,重点推进冷链物流标准化和信息化体系建设,强化硬件支撑,创新运营模式,加强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提高冷链物流从业人员素质,以降低流通损耗,解决“冷链不冷”和“断链”等问题,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冷链流通发展水平。2015年,商务部推动国办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并联合19部门印发了《商务部等19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商建发〔2015〕306号),明确从工业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下乡、农产品进城、农村服务等方面,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2016年商务部又会同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商务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商互联”工作的通知》,提出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组织实施要求。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着力提升农产品流通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水平,积极推动农村电商创新创业发展,实现助农增收。
三、关于加大对发展特色农产品品牌的支持
农业部高度重视农产品品牌建设,着力培育打造区域、企业和产品品牌,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2016年,农业部以“品牌化”为引领,在第十四届农交会期间,创新性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品牌活动。为提高特色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农业部组织举办了中国苹果品牌大会、中国大米品牌大会等品牌农产品推介活动,评选了农交会金奖产品301个,推选了140个区域公用品牌,推选了66个企业品牌,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升农业竞争力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为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过程监管体系,农业部大力加强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加大对不合格产品查处力度。继续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加大对牛羊养殖大省、问题多发地区监测和监督执法力度,加强跨省案件督办和工作薄弱地区督查。组织开展了饲料生产隐患排查和预警监测。适时发布警示信息,帮助饲料企业规避质量安全风险,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2016年,饲料产品合格率达到96.3%,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瘦肉精抽检合格率99.9%,生鲜乳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连续8年保持100%,全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四、关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2014年开始,农业部联合财政部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农村创业青年,以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和专业技能为目标,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培训,促进农民创业兴业,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13.86亿元,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比上年增长26%。按照“产业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加大对边远、贫困等地区的支持力度。针对贫困县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在一个生产周期内,开展不少于5天专项技能培训。此外,各农牧区省份供销合作社还针对农牧民相对缺乏现代农牧业技术、管理知识、经营理念的现状,大力实施农牧民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通过开展系列专业技术培训、基地示范引导以及协会专业服务等方式,为培训新型职业农牧民做了大量工作。
对于代表提出的“国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资金要重点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中西部地区倾斜”,财政部将会同农业部等有关部门深入调研,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提高培训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农民增收和现代农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