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北用五年逐步实现免疫无口蹄疫区
作者:维尔康 发布于:2016-09-12 14:54:51
日期:2016-09-9 | 作者: | 来源:农业部 |
农业部印发《关于推进大东北地区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深入推进大东北地区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同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等4个省区。
《指导意见》提出总体目标,加强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提升区域内动物卫生水平,构建现代动物防疫体系、新型畜牧产业体系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助力打造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东北地区菜篮子供给基地、知名品牌创新基地和畜产品对外贸易基地。
《指导意见》提出结合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等4个省区(以下简称4个省区)动物疫病防控实际,以实现大东北地区口蹄疫免疫无疫为目标,积极探索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方式,按照防控达到无疫、监测证明无疫、评估确认无疫、监管维持无疫、应急恢复无疫的基本要求,以强制免疫、监测净化、移动控制为主要抓手,坚持联防联控、市场导向、先行先试、梯度推进,聚焦动物防疫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提升区域动物疫病防控能力,逐步控制和消灭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
《指导意见》明确,大东北无疫区的总体区划范围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等3个省的全部行政区域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等东部地区5个盟(市)的全部行政区域。
《指导意见》强调,大东北无疫区建设应坚持统一规划、属地管理、协同推进原则。应深入开展基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人工屏障建设,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基础免疫、监测预警、检疫监管、应急准备等管理技术措施。利用五年时间逐步实现大东北地区O型、A型口蹄疫免疫无疫,亚洲Ⅰ型口蹄疫非免疫无疫。